上海创新生态图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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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发费用加计扣除

税收优惠|全市/全球

税收指引已公布,是否适用需确认

资料来源 S109. 上海市“2366”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.

额度与支持方式

符合条件的费用化研发再加计扣除100%;资本化按成本200%摊销

不占股

申请条件与受理时间

符合规定的企业研发费用,需有相应核算和证明资料。加计扣除减少的是应纳税所得额,并非按研发支出或扣除额发放现金。

按年度纳税申报要求及适用规定办理

咨询与申请

官方申请渠道及政策文件

请通过所附链接联系主管部门或运营机构。本页尚未确认该项目的具体联系人。

以下步骤为本书整理的申请参考,实际办理流程以最新官方通知或协议为准。

  1. 确认现行税收规定,以及认定和核算要求。
  2. 与具备相应资质的税务顾问一起维护研发及收入记录。
  3. 按要求完成认定,并在对应纳税申报中办理优惠。
  4. 留存备查资料,区分税收减免与现金补助。

公布额度是最高限额,不代表申请即可获得。申报前请核对适用通知、认可的费用发生期间、已获其他财政支持及书面拨付条件。